粮食风险基金拨付管理办法,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

2023-05-30 7:50:01 股票 ketldu

广州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

1、第一条 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粮食市场,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波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

1、第十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的拨付,1994年度由财政部直接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从1995年起改由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拨付和管理。

2、总结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粮食省长负责制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的落实 法律依据:《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第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开设、资金到位、拨付、清算、使用管理和监督。

3、第七条 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预算中增设“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科目(分中央、地方),中央粮食风险基金列中央预算,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列省级预算。如预算有节余,结转下年滚动使用。具体财务处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下达。

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财商字[1995]396号《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5、第七条 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编制预算时,应当将当年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纳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粮食风险基金应当优先拨付。当年结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可以结转到下一年滚动使用。

6、第十二条 市计委、商委、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认为使用不当的项目,可建议市综合经济协调领导小组收回基金。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_百度...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供应,保护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增强 *** 的宏观调控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补贴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8〕1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80号、〔1991〕82号、〔1995〕13号文件以及湖南省人民 *** 《关于建立湖南省农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政发〔1996〕1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5、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财商字[1995]396号《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6、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和完善我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物价、安定群众生活中的作用,根据省人民 *** 湘政发[1995]17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粮食风险基金拨付

按申请补贴数的 80%直接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划拨到应享受补贴企业的开户银行,拨款后通知省级财政部门。

接下来我带大家了解一下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粮食风险基金包干中央财政对各省实行了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并适当增加了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由地方包干使用。

(一)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重点监管范围。

国务院国发[1999]1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又明确,中央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在合理确定补助基金技术的前提下,从1999年起,实行地方 *** 包干办法。

第十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的拨付,1994年度由财政部直接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从1995年起改由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拨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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