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事件管理办法,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

2023-06-05 9:18:27 证券 ketldu

证券自营业务的风险如何控制

1、为防范自营业务风险,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内部监控体系,包括设立公司内部必要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构,建立重大投资活动的集体决策和科学决策制度,防止因为个别领导的独断专行和失误而导致风险的产生。

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

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完全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 所有国家都要求以强制性方式公开信息。

第九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设立、收购分支机构的申请获得批准后6个月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颁发或者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限制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赋予中国证监会限制证券交易权。

国际证监会证券监管三个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其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管理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在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将有助于自上而下地推动风险的警示教育,同时形成系统的风险控制制度,让每一个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形成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屏障。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及配套文件,修改完善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净资本计算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这是我国券业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自颁布以来*全面调整。

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2)严格执行自营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规定和比例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自营业务做出的比例规定,严格执行这些比例和规定是证券公司防范和控制自营业务风险的基本保证。

并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情况。第七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停止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进行整顿。停业整顿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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