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风险评审管理办法,招投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023-08-15 5:18:59 证券 ketldu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招投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法律客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人选*专家库:具有教授级职称的;近5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享受国家津贴的;获得过*科学奖励的。

国企招投标管理办法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4、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5、违规招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法律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2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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