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投资公司代建项目的简单介绍,城投公司代建项目如何账务处理?

2023-04-03 9:37:50 股票 ketldu

代建项目是啥意思?

代建制则是项目业主(使用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与CM制相比,无论是在代理人的定义上还是在选择程序上,现代代建制都更具科学性和先进性。

实行代建制,使用单位将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单位通过选择专业咨询机构完成,而非自己决策,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仅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更重要的是必须满足项目后续工作的需要。前期决策阶段所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投资,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得到切实体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各地对项目管理单位的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要求也比较模糊,对项目管理单位的资质认定、等级划分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比如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招标代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等资质之一,或者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省级国有投资公司。

具有某项专业资质的水平和实力,这不能准确界定从事全过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管理公司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也无法区分项目管理企业的规模、等级和实力,以上做法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建项目

城投公司代建项目如何账务处理?

城投公司的代建项目,由政府与城投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一般由城投公司先行垫付项目建设费用,待项目完工后,政府进行回购。回购金额为“建设费用+管理费”,一般有两种财务处理方式。

1、通过“存货”进行核算。

前期投入时,公司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工程建设成本核算,列入会计科目“存货”,并以各工程项目为对象设立明细账予以核算。

借:存货——XX项目。

贷: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项目完工,政府进行回购时,按照回款协议以及双方确定的实际工程交付量确定回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营业收入” 等;同时相应将确认的工程成本自 “存货”科目结转至“营业成本”科目。

以南京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公司与管委会签订《财务结算协议》,管委会对公司承建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审核确认的项目费用加收10%的管理费进行结算,项目费用包括前期费用和工程费用。

借:货币资金/应收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收到代建回款时,确认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款项。

相应的现金流出计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的现金流入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2、通过”在建工程“进行核算。

前期投入时,根据工程建设成本核算。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贷: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部分项目结算后转入固定资产。

项目完工,政府进行回购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货币资金/应收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收到代建回款时,确认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款项。

相应的现金流出计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的现金流入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什么是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政府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代建合同》约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办理政府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扩展资料:

项目代建制的实施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2)发展改革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并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中确定该项目实行代建制,明确具体代建方式;

(3)发展改革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具备条件的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发展改革部门与前期工作代理单位、使用单位三方签订书面《前期工作委托合同》;

(4)前期工作代理单位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并按照《前期工作委托合同》开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如果报审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投资一定比例(如3%)或建筑面积超过批准面积一定比例(如5%),需修改初步设计或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5)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对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进行审核批复;

(6)发展改革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招投标;

(7)发展改革部门与建设实施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签订书面《项目代建合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建设实施阶段代行使用单位职责,《项目代建合同》生效前,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应提供工程概算投资10- 30%的银行履约保函。具体保函金额,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在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

(8)建设实施代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项目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建设实施代建单位提出,经监理和使用单位同意,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再按有关程序规定向其它相关管理部门报审;

(9)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代建合同》约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办理政府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代建制

由投资公司代建项目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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