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外投资不能超过10万,但可以是对方公司的大股东,而不能是100万元投资额是的股东。
1、可以。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到位后,公司可以投资,可以成立下属公司。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
2、在公司注册完毕后,注册资金使用的帐户不再需要,凭公司证件把这个临时帐户转为公司的基本帐户,即可以可以支取使用,用于公司的运营(支付租金,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工资等),只是注册的过程中不能支取使用。
3、母公司拿出自己收到的增资资金用其他公司一个子公司,当然可以了。
4、你的全资子公司是属于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58条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适用本节的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参照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但最低的注册资本是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应该是不可以。因为刚新成立公司,而且注册资金100万,还长期股权投资2000万,应该是不合理,因为公司新成立,没有资格长期股权投资2000万。
注册资本增加,从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首先要确认清楚是否实缴,因为这一点对于判断公司的实力很重要。
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