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规定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以下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其他规定。
2、公司注册资本改革的主要内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3、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
最新公司注册资金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必须是一次性缴足(实缴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④上市公司最低3000万。
注册一个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而不同,各省市也有不同的标准,通常在10万元左右。但是建议注册资金越多越好,以便公司运营和发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法律客观:《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而公司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有限责任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外币可以按汇率结算)外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则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可以按汇率结算)。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旧公司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1、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2、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到位。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而且,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不能分期出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而公司实收资本以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④上市公司最低3000万。
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并未对一般公司企业的认缴期限作实质性规定,股东可以任意选择约定的出资期限,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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