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法律分析:(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正面回答业务招待费按当年业务招待费的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准予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3、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一般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业务招待费按其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提醒: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应以税法要求的收入为准,即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这样,发生10万元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有1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1、另外,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倍(特定行业的60倍),存在较大的限额空间。如果能够结合业务需求,合理统筹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效应。
2、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举例说明:如果本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
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大不可以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5‰。
6、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
不可以,招待费的计算依据为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所以不包括。
答案是可以的,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也包括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
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投资性收益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但如果该集团管理机构属于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公司,其投资收益可作为主营业收入处理。
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总局正在研究,拟同意其投资所得可视同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此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类企业”),其主要业务就是投资,投资收益为主要营业收入,因此,其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与股权转让收入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