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合并损益表”第五款中规定:子公司“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即为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应在合并损益表中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在“净利润”项目之前列示。
少数股东损益调整是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润。调整过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利润之后,逆流交易要根据少数股东的部分,调少数股东权益。
当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时,会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在逆流交易中,加价出售可能会导致子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作为子公司的净利润的一部分,少数股东的权益也会随之减少。分录为:借:少数股东权益,贷:少数股东损益。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借:所有者权益,贷:长期股权投资,贷;少数股东权益,母公司投资收益账户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对冲:子公司自身已对利润进行一次分配,又通过“投资收益”进入母公司利润账户进行利润分配,因而多余的利润分配应该对冲。
合并报表的简单程序就是先汇总,然后抵消掉重复因素。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的长投重复,当然要抵消。
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调整分录)(1)对于应享有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调整后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贷:投资收益。按照应承担子公司当期发生的亏损份额,做相反分录。
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或是资本公积 使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账面数=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持股比率。
因为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会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这样就会最终影响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以及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抵销因逆流存货交易的所得税影响。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抵销因抵销逆流存货交易发生的递延所得税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顺流交易是投资方出售资产给被投资方,所形成的内部交易的利润是在母公司这边,那就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没关系了。逆流交易正好相反,内部交易的利润是在子公司,那母公司就要和少数股东来分摊这个虚增的利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