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和决算是两回事。付款是按合同的约定,在完成了某个阶段的工程量以后,业主支付的部分工程款,习惯叫做“进度款”。决算则是整个工程的工程款。进度款是决算款的一部分,业主应该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进度款,在决算完成后扣除已支付的包括进度款的部分。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法律主观: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建设工程合同 价款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是固定总价; 二是固定单价; 三是可调价格。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
法律分析:可参照签订原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 *** 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主要是在因增减工程的性质、标准不宜适用原合同约定的计价 *** 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或原合同约定不明无法适用的情况下选择的结算工程款 *** 。
如果承包人中途退出,工程未完工,承包人主张按定额计算工程款,而发包人要求按定额计算工程款后比照包干价下浮一定比例的,应予支持。第16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 ***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分包工程未完工,工程款的核算,原则上应当委托有关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鉴定。如果有双方都认可的工程量清单,则应当作为双方工程结算的依据,因工程未完工,当然就不能以承包价格计算应取得工程款了。双方的合同,实质应当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一)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烂尾的,发包人可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但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价款进行结算;(二)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烂尾,则发包人要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工程价款据实结算。
2、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3、= 预付备料款 ÷ 主要材料比重起扣时的已完成工程价值 = 施工合同总值 - 未完工程价值因此,即使结算过程中已经扣回了一部分预付款,如果工程还有未完成部分需要材料支持,剩余的预付款仍会继续按照上述逻辑进行扣减。这是工程财务管理中的正常操作,确保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益平衡。
4、可以倒是可以但很少有这么操作的,信誉好的一般都是预付一部分,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才会付尾款。
5、工程款的流程 提交申请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工程量清单、验收报告等。审核支付 建设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款项及时支付。
6、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当规定必须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反担保;建筑业企业也应对等提供履约但保。对于未提供这两种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1、工程结束了,工程款末结算完,原来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开票只能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开具。
2、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只是纳税(增值税)上要进行会计处理,即销项和进项抵扣后为应交税金,其他没有什么不同。原先已经记的账簿不用做太大的改动,增加应交税费的三级会计科目即可,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
3、另外需要注意假发票和收据,只有税务局红色公章的发票才算正规发票。没有章的只能算收据。
4、变成小规模纳税人后,以前未开票的也必须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开票,不能再开具一般纳税人税率的发票了。
按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就要转为固定资产核算了,你们虽然还没有支付全款,但是厂房已经使用了,符合上述要求,虽然原值还不能明确,但是大致情况可以估算,应该以已经付款的情况+合同预定等因素合理估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将在建工程予以结转。
没有发票不能转入“固定资产”,只能挂在“在建工程”。这个过程即是要对即将结转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的完整性进一步进行确认,以明确结转固定资产的成本造价总额。
但资金尚未支付完,不影响结转固定资产,一种是让施工方把发票开齐。另一种是按决算暂估入账。
1、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2、虽然你没收到账款,但是你们开发票了就确认收入了,所以就得挂着挂着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然后应交税,金销项税等等等等。
3、工程款是指企业从客户获取的预收工程款或进度款等,在工程项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已经结算的授权收入之外的未结算收入,是企业的负债。对于工程款的计入会计科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4、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费。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