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公积金与企业年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1、保险公司保的年金险是否是个人财产,需要具体来看:从保险利益的角度看,年金险是以被保人为生存条件进行给付的,若年金险中给付的生存金、满期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从保险利益归属角度看,年金险带有分红的,红利收益是属于投保人的,若有附加万能账户的,万能账户价值是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
2、年金险是以被保人为生存条件进行给付的。若年金险中给付的生存金、满期金,这些是属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从保险利益归属角度看:年金险若带有分红,红利收益是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若有附加万能账户的,万能账户价值是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
3、产品属性不同:年金险是一款保险产品,具有人身属性,是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由保险公司承保并赔付。而存款是钱,是与保险不同的金融产品。监管与保障不同:年金险由保险公司承保,受到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一旦发生问题,会有专门的保险公司接管,不会影响到保单权益。
1、法律分析:企业年金中职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法律主观: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3、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公积金与企业年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4、因此,一方在婚后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应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5、但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意味着你妻子无权要求你给予任何补偿。
6、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非常明确的标准,企业年金作为夫妻中的一方在劳动收益,显然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因此,一方在婚后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应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公积金与企业年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3、法律分析:企业年金中职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企业年金依法属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共有的包括: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指定给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共享的财产。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企业年金是指在 *** 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企业年金 是指在 *** 强制实施的公共 养老金 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 退休 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所有,企业年金不应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