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朋友私信我:“我在药店干了三个月,突然想离职,老板说工资月底发,这合理吗?”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药店离职的工资结算大戏,看完直接能怼老板!
先说个扎心真相:干满一个月才能领工资?NO!这属于典型的职场迷思!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80%,而且用人单位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签订合同,否则就是违法!
有人要问了:“我还没签合同,老板说等我转正再签,工资照发,这算不算套路?”答案是:妥妥的违法操作!国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合同,否则每天按200%计算工资,老板怕是要肉痛。建议直接拿出手机拍个聊天记录,然后潇洒走人!
说到工资结算时间,就不得不提个神奇梗:工资结算周期就像女朋友的生日,嘴上说“下个月”,实际可能要等到世界末日!但别慌,法律给你撑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工资必须按月支付,约定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所以最多就是下个月5号前结清!
来个灵魂拷问:为什么老板总让你“再等等”?真相可能是:你的工资比老板女儿的考试分数还难看!别不好意思,直接甩出银行账户给他打钱,顺便说句“钱到位了,人品到位了”!
关于社保问题,那可是“职场大坑”!很多人以为离职社保不用了,社保局也不会找你。结果呢?万一新单位说你“社保黑户”,恭喜你中了老板的套路!根据《社会保险法》,转移手续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拖得久了可能要被社保局上门“查户口”!
说到离职流程,建议直接说:“老板,我要走咯!”然后掏出离职申请书,上面写着“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注意!必须写“个人原因”,否则可能被要求赔偿!想要更狠一点的?直接说:“我想要自由,向往蓝天,想去打工人的天堂深圳!”
最后友情提示:药店员工离职最容易踩的雷是“自愿放弃社保”。这种霸王条款就是废纸一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员工有权拒绝签订此类条款。建议直接拍照留证,然后直接拨打12333举报!
总结:药店离职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记住这三句话:合同必须签,工资按时发,社保别放弃。最后送大家一句职场名言:“打工人的命,只有一次,请别浪费!”
药店离职有这么复杂吗?不如直接去转行当咖啡师,每天都能喝上免费的卡布奇诺!